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审查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0329) 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审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查(1)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外资企业,以及注册资金一千万美元(或者相当于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的集体合同;(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集体合同规定》指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3)本市行政区域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由其审查的其他集体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查(1)各区县行政区域内除应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范围之外的集体合同;(2)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3)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集体合同。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除国家特别指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之外的各类集体合同。(二)审批内容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及方案、内部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收到专项合同等报审材料的,发给《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受理回执》。(三)法律效力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四)审批对象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与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适格主体。2、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