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录 9简化的标准法156I
信用风险 - 确定风险权重的一般规则1
在确定风险权重时,要先从风险暴露中扣减专项准备
(i)对国家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
对国家及其中中央银行的债权,应当采纳参加“官方安排的出口信贷指引”的出口信贷机构公布的统一综合风险等级,确定风险权重
综合风险等级可以从 OECD 的网址上查到,157认可包括与最低出口保险最低费率相联系的 7 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于一个固定的风险权重,如下所示:出口信贷机构的风险等级1234 至 67风险权重0%20%50%100%150%3
各国可自行决定,对银行持有的对其所在注册国(或中央银行)以本币计值并且以本币作为资金来源的债权,158给予较低的风险权重
159但是,当一国作出决定后,其他国家的监管当局也可以允许其银行对所拥有的对该国政府(或中央银行)的本币风险暴露,给予同样较低的风险权重
(ii)对其他官方实体的债权4
对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债权的风险权重可以为 0%
对以下多边开发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 0%:世界银行集团,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非洲开发银行(AfDB),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泛美开发银行(IADB),欧洲投资银行(EIB),156 该方法不应被看作是确定监管资本的另一种方法
相反,它只是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最简化方案集中在一起
157 综合国别风险分类可从 OECD 的网址(http://www
org)查到,具体在贸易理事会窗口(Trade Directorate)下的出口信贷协议网页
158 也就是说,银行还相应地持有以本币计值的负债
159 较 该低风险权重的待遇也可以扩大到抵押和保证的风险权重的待遇
171北欧投资银行(NIB),加勒比海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