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总工会文件巴工发[2024]15 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审批备案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总工会、州直各基层工会、各产业工会:为进一步贯彻、法律规范、落实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工作,现将自治区新工民管[2024]1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的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州各基层工会都要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每年召开 1—2 次职代会。实行会前申报,会后报告及审批备案制度。二、完善职代会制度,确保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应建立与职代会制度相配套的职代会各团(组)长定期议事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业务招待费用使用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职代会督办事项检查汇报制度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工代表巡视及质询制度。三、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力关系的建立。企业应重视并仔细实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完善审核机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和备案等配套工作机制。巴州总工会将在“模范职工之家”的企事业单位中,率先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部分企业工会干部进行工资集体协训与考察。四、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企业劳动领导定期接待制度,针对职工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与职式零距离交谈,化解矛盾,力求矛盾纠纷处理不出企业。五、职代会是企事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要完善厂务分开机制,用“透明”共铸和谐。六、要严格根据职代会条例、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科学法律规范程序,做好新形势下职代会法律规范工作,使其真正发挥作用。附:新工民管[2024]1 号文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巴州总工会二 00 七年三月七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文件新工民管[202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审批备案制度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总工会,各地、州、市工会,各产业、厅局、公司(集团)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区直机关工会:为了仔细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审批备案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