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讨论院抽样检测协议书 (GQT/JL24-01)受检单位名称联系人委托单位名称□与委托单位相同 □其他:联系人电 话电 话地址邮 编地址邮 编付款单位名称□与委托单位相同□与生产单位相同□与受检单位相同 □其他:联系人生产单位名称□与委托单位相同□与受检单位相同□其他:联系人电 话电 话地址邮 编地址邮 编报告格式□中文 □英文报告份数 份(1 份以上加收费用)样品保存条件□常规 □避光 □低温( ℃)□其他特别要求:验余样品处理□检验消耗 □全部退回 □退回未损样品 □由检验方处理检验类别□抽样检验 □抽样测试 □其他:抽样地点编号样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批号限期使用日期抽样数量抽样基数备样数量检验依据/项目物理性状检验费(元)-1-2-3-4委托企业送样数量送样时限缴费方式□即付 □银行转账 □定期结算 □从预付款扣(协议编号: )费用总计分包项目备样封存地样品状况□正常 □使用过 □破损交付日期主检部门协检部门报告发放方式□自取(□八旗 □黄埔)□免费短信通知取报告(手机: )□快件(到付) □报告和发票寄同一地址 快递地址:□委托单位 □生产单位 □付款单位 □其他:收件人: 联系方式: 邮编:封面类型□本院 □国家食品中心 □国家包装中心 □国家化妆品中心□省鞋站 □省日化站 □省计算机站 □省钟表站 □省包装站以上对本次抽样的描述无误
我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实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贵院提供检验及其他服务按《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讨论院抽样检测服务通用条款》及本协议进行,承诺支付检验费用和提供必要的合作
抽样人/日期:评审人:样品签收:1
下列检验项目未经过 CNAS/CMA/CAL 认可:2
其他约定或说明:第一联 附原始记录 ;第二联 检验室留档; 第三联 交受检单位 凭此联取回报告及退回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