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 工 合 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长廊、花亭工程地点: 有限公司厂区内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及清工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办公楼前长廊、花亭及 8#外门长廊土建部分的砼基础;长廊地面的灰土垫层、砼垫层、铺贴长廊及花亭地面的花岗岩板(花岗岩板由甲方供,必须是成材,乙方不需另行切割)四、合同日期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完成。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六、工程造价大包干:贰万元整。七、工程款拨付土建完工后 3 天之内,由甲方将工程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不负责开发票)。八、甲方责任负责安排工程进度,提供技术交底,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为乙方施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九、乙方工作甲乙双方积极配合,服从厂房与甲方的安排,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十、争议双方公司约定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约定向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约和争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订立时间:2024 年 月 日甲方﹙章﹚ 乙方﹙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