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工程班组承包合同发包方: 霍邱县潘集镇黄一新村建设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史开安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霍邱县潘集镇黄一新村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 潘集镇潘北村黄一片 1.3 建筑面积: 26000 ㎡ 1.4 结构类型: 框架 2 承包方式:2.1 承包方式:班组劳务承包3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规定的主体结构部分钢筋工程全部工程内容,其中包括:3.1 钢筋后台加工制作,前台钢筋绑扎(含钢筋翻样),工程图纸以业主提供的施工蓝图为准。3.2 乙方承包费还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3.2.1 乙方自备钢筋制作及焊接机械、手头工具、扎丝、焊条、焊渣。乙方负责本工种周转材料,码放整齐及配合装卸车。3.2.2 为完成本合同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如人工费、冬雨季施工费、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连续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赶工费(含夜间施工费)。 4、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付给甲方保证金玖万元整(90000 元),保证金在工程主体完工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5、合同价款:主体结构以图纸设计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0.00 ,(其中含质量 15 元每平米,进度 15 元每平米,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相应扣除),如准许小料加工,承包单价另议。6、价款支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1、甲方按乙方实有施工人数每人每月支付 1000 元工资。6.2、付款方式:在主体三层竣工后付给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50%(四栋楼三层封顶);主体全部竣工后,付给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5%。其余 15%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 2 个月内付清。因乙方原因主体结构于 未能封顶,乙方每延误一天罚款 1000 元。乙方如中途退场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6.3 乙方领取的劳务费必须足量发放到工人手中,要求做工资表工人签字支取,工资表上墙公布,并返回项目经理一份,无工资表返回或弄虚作假,项目部有权不批劳务费。7、合同工期7.1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主体封顶时间: 年 月 日。7.2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工期计划(包括阶段性计划)除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力量组织施工外,随时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力量抢工赶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包括阶段性工期),如乙方能力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补充自有人力穿插施工并有权自主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