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房发〔2024〕43 号市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怀化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局党组讨论,决定予以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附:怀化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办法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怀化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公平公正,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24]53 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适用本办法之规定
第三条 怀化市房产局房政科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络技术支持
第四条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在系统中申报商品房拟预(销)售的价格,在以后的销售过程中需要调整价格的,应当及时申报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第六条 商品房获准销售后,信息中心应当在网上公布下列信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主要内容; 2、商品房楼盘表包括总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户型、套内面积、公共分摊面积等; 3、商品房项目概况、配套设施及公共配套情况; 4、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5、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 6、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七条 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