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州凯纳商务广场工程总承包与业主指定专业承包施工管理协议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凯纳商务广场工程项目部业主指定专业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业主: 洛察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完成 凯纳商务广场的建设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常州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总承包人受业主委托为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提供现场管理
对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管理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项目名称: 常州凯纳商务广场工程 工程地址: 常州市万福路 5 号 专业承包工程范围:凯纳商务广场 工程 二、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内容:1、乙方必须服从总包人的安全管理和遵守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接受总包人的处罚,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安全、文明施工专项保证金,保证金为总造价的 2%,竣工后扣除处罚后退还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根据专业工程造价 5%配合管理费
3、乙方进场前应与总包人签定临时用电用水协议,并应向总包人预交水电费 元,在施工结束扣除合理损耗后按实结算
或由双方协其它水电结算办法4、乙方进场前,必须先向甲方提交进场施工人员的画名册与身份证复印件
以及进场机具的规格数量,登记备案,未经登记的备案的人员及机具禁止进入施工现场5、应交纳总包人的其它分摊费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安全监督费(2)造价管处(3)垃圾处理费6、其它押金:7、乙方进场应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乙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
乙方必须是具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凡乙方故意隐瞒其施工资质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甲方、业主及常州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