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甲 方:法人代表:乙 方:身份证:住 址:电 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依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住房征收安置和构筑物设施拆除补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的住房和构筑物基本情况乙方的住房和构筑物位于赫章县 ,经甲、乙双方对其进行实际丈量,其住房结构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构筑物详见《构筑物补偿明细表》
第二条 安置方式
根据,乙方选择迁建安置方式安置
1、由甲方在 规划平整出地基后划给乙方,划给乙方的地基面积为 平方米
2 、 甲 方 补 偿 给 乙 方 的 补 偿 金 额 为 元 ( 大 写 : ),具体计算项目及数额详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明细表》
3、补偿金领取
乙方将房屋腾空交给甲方后,凭甲方出具的腾空证明领取补偿金
4、乙方划地安置地基根据乙方签订协议时间来确定选择顺序选择位置,各安置户签订时间相同的,抽签确定
具体位置根据选择结果另行确认
5、乙方修建的安置房必须按政府统一规划修建
6、宅基地拨交后,乙方一个月内必须按要求动工,六个月内整体完工
7、甲方负责办理建房所需的证件,办证费由乙方自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8、安置的宅基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第三条 搬迁时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 30 日内搬迁完毕
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腾空搬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组织拆除,并不给予任何奖励
第四条 搬迁奖励
乙方如在签订协议后 10 天内腾空并交由甲方拆除的,根据《珠市彝族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给予 10000
00 元奖励; 在 10-20 天内腾空并交由甲方拆除的,给予 6000
00 元奖励;20-30 天内腾空并交由甲方拆除的,给予 4000
00 元奖励;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