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扬尘治理费用补充协议书 甲方(全称): 河南万道捷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济源市政府下发文件和《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费 的 通 知 》 ( 豫 建 设 标【2024】30 号文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双方就扬尘防治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虎岭装配式绿色建筑配套设施产业园工程一标段 2、工程地点: 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豫建设标【2024】30 号文件)要求,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扬尘防治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期间扬尘防治工作。 三、扬尘防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施工场地现场达到济源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目标如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判;4、创建绿色环保施工场地。四、各单位扬尘防治职责 甲乙双方承担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监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情况。乙方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总负责,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负责防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五、合同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六、费用 扬尘防治污染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我省对这一费用在原费率的基础上进行调增,其计取标准为:1.8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