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州市承爱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股权及物业产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 1(甲方):广州好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玲容转让方 2(甲方):广州增创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玲容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1、转让方 1 是 2024 年 月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 元),股东为:温玲容(占% 股权);转让方 2 是 2024 年 月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股东为: 温玲容(占% 股权)。2、广州市承爱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承爱汇公司)是2024 年 3 月 17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元),股东为转让方 1 与转让方 2。其中,转让方 1 占 %股权,转让方 2占 %股权。3、承爱汇公司持有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二路 99 号21 栋、22 栋物业 100%的产权,其中 21 栋为主楼(粤房地产证增自字第 10038478 号,见附件 1),楼高 26 层,地下车库一层,建筑面积 47,920.15 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积);22 栋为副楼(粤房地产第 1 页,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增自字第 10038439 号,见附件 2),楼高 10 层,建筑面积17,155.94 平方米(该物业在中信银行广州增城支行为广州市增城捷运土石方工程部实际发生的叁仟万元整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该贷款期至 201 年 月 日止)。两栋物业现状为空置。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认可附件 3 即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的转让方 1 和转让方 2 及承爱汇公司财务报表所披露的甲方和承爱汇公司之债权债务等财务情况。5、甲方有意将其持有的承爱汇公司 100%的股权及其持有的上述物业 100%的产权按现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有意受让该股权及其物业的产权,甲方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转让股权及物业产权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股权及物业产权转让金额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在承爱汇公司持有的 100%股权以及持有的上述物业产权作价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整(¥260,000,000.00元,含中信银行抵押担保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本息)。第二条:股权及物业产权转让金的支付方式2.1 签订本协议书之日乙方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