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年 号宿迁市泗阳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制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乙方(被委托方):泗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法人代表/负责人:熊化勇 为帮助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义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实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根据甲方申请,本着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第一条 委托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遵守如下约定:1
根据委托事项,及时提供有关证照、材料及样品,并保证所提供证照、材料、样品信息的真实性,所提供的样品(包括标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检验要求
向乙方申请各类检验服务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抽样、送样,保证样品的随机性、真实性和适检性,及时取回检验报告
甲方未及时送样则视为自动放弃检验,无权向乙方索退相关费用
按时足额缴纳技术服务费,因欠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在使用服务方提供的证书、检验报告、技术服务资料(含复印件、影印件)进行广告宣传之前,其相关内容和形式应事先征得服务方同意
第三条 乙方应遵守如下约定:1
保守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按协议约定要求,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内容,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根据需要,乙方可以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转委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理
第五条 技术服务费用及交付方式:甲方向乙方付技术服务费: 元
方 式 一 : 在 协 议 签 定 之 日 , 一 次 性 向 服 务 方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元
方 式 二 : 在 协 议 签 定 之 日 , 首 期 向 服 务 方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元
(协议款 50%以上)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 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
2、赔偿责任: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