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甲方:XX 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乙方:X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经济进展战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涉农经济的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担保对象甲方的担保对象为合肥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乙方的贷款对象为 XX 市范围内(含三县)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对甲方同意担保并推举的客户乙方优先选择
第二条:担保方式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期限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
第四条:担保程序甲乙双方相互推举项目,担保的决定权在甲方,贷款的决定权在乙方,双方独立决策
担保贷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项目的调查甲、乙双方可同时参加,并按《贷款通则》及人民银行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对一方评审通过的项目,可向对方出具《贷款意向书》或《担保意向书》及项目相关资料;双方都通过的项目,由乙方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甲方与乙方签定保证合同
贷(保)后管理
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相互沟通和通报借款企业的信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追加担保措施乙方保留就具体贷款事项要求借款人另外再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且在追偿担保的顺序上无先后之分
第六条:贷款催收及贷款展期担保贷款到期前十五天,甲、乙双方均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贷款
若借款人确因困难申请展期,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展期手续
否则,视同逾期
第七条:保证履行担保贷款逾期未归还,甲方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担保的贷款本息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