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RQ-2024-012 二 0 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全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基础、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土建、沉井;深基坑维护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合同总工期:45 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设备基础工程 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元整( 45
深基坑(沉井)防护工程 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2
00 万元)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返工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业主随时抽查成品施工质量,如发现其中一项不符合标准,扣除工程款的 10%,经实行补救措施仍不符合标准的,业主可责成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撤出现场,并向业主赔偿造成的各项损失
六、材料供应由承包人负责材料的采购,对材料负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合格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使用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工程付款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至主体结构完成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留 5%作为质保金,待两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14 日内无一次性付清(无息)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