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春城海岸项目企划代理协议 合同号: 甲方:昆明佳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乙方:上海博加广告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40 号越界创意园区 16 东 301 室 电话:021-60718700 传真:021-60718777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1、服务项目: 春城海岸项目(下称“本项目”)企划代理工作
2、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筹划本项目企划代理事宜,服务内容具体见本协议附件1
3、委托期限3
1 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2本协议委托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时,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 款项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支取费用所制作的物料与所有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
4、机密乙方同意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之资料及数据保密(包括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予第三者(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得不向例如印刷、制作、媒介、市场调研公司、政府、税务等第三方透露的除外),也不得用于与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事项无关的任何其它目的
5、合作方式5
1 专案小组制度乙方将组建本项目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甲方确认后执行;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其他人员代行职务,并保证不降低服务质量
(小组名单及简介见附件 2)5
2 会议制度每周二为项目周例会,除外为保证策划质量和工作顺利开展,服务期内双方承诺将不定期召开碰头会
项目组成员因故(例如生病、请假等)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同等资质人员代替
3 企划任务通知单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工作任务时,都须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传达(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书信、会议记录等)
“工作单”中应详细说明任务的具体要求(包括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