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产权转让委托协议( ) 年 海南产权交易所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及《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法律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以下业务: 公开挂牌转让 2、甲方委托转让标的的挂牌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二、委托期限:乙方负责在__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甲方授权完成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工作,因产权交割、过户等因素需要延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延期。三、交易服务费用:1、甲方应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与乙方协商确定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 之后 5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或由乙方直接从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中扣除。2、产权交易服务费是乙方提供项目挂牌、组织交易、结算交割、成交鉴证等服务应收取的费用,双方约定本项目采纳以下第____种方式缴纳交易服务费:(1)如实行协议转让、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综合评审等方式交易,甲方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如实行拍卖方式交易,甲方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 缴纳拍卖佣金(包含交易服务费)。(2)无论实行何种交易方式,交易双方各自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或拍卖佣金)全部由买受人按规定缴纳。采纳该缴费方式的,甲方应在产权转让申请书上注明并在本项目挂牌公告中明确约定。(3)其他缴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甲方另行要求乙方对委托项目进行特别推介或提供其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4、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委托事项无法成交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协议的,甲方前期所缴纳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5、 。四、资金结算及产权(资产)交割 1、交易资金应通过乙方专门设立的结算账户进行结算。2、乙方不代扣交易结算及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3、产权(资产)交割(移交)事宜由甲方与受让方按挂牌公告规定和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办理,乙方不承担产权交割及相关责任。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和《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