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宁市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合同(样板)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签订时间: 二○○七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 方: 住 所 地: 法定 代表人: 项目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讯 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 信箱: 乙 方: 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住 所 地: 法定 代表人: 项目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通讯 地址: 南宁市园湖北路 37-1 号 电 话: 传 真: 电子 信箱: 甲乙双方就 项目进行网上合同备案专项技术服务,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1.乙方提供网上技术服务平台,用于甲方进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2.乙方提供进行网上备案相应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支持、上门服务等,以便甲方进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 3.乙方对甲方备案端口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网上备案平台系统畅通;4.在绿城人居网的指定频道——“楼房超市”栏目为甲方提供免费项目推举等宣传推广服务,信息内容由甲方提供(内容详见附件);5.定期向甲方提供房地产市场运行信息。第二条 技术服务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天 8:30—17:30 技术响应,法定节假日除外。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上门服务;3.电话咨询;4.网上咨询。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具备下列工作条件: 1.电脑(P4 2G/256M/60G,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2000)2.二维条码打印机3.扫描仪4.1MB 带宽以上的宽带网络第四条 甲方提供经双方以电子文档方式确认的下列技术文件: 1.经批准的预售项目的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 2.预售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第五条 根据桂价费[2024]36 号、南价费[2024]7 号文件及南宁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证号:25313600)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网络信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 1.试行期(2007 年 6 月 1 日至 2008 年 1 月 31 日)网络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商品房 1.00 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0.50 元/平方米,廉租房免收,每增加一个密匙盘收 300 元。2.试行期满后按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3.计费方式:入网开发项目的备案面积×收费标准。 4.付费方式:甲方在开展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前,甲方应向乙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