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温州兴晟世源期货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账户出资方): 邵文豪 身份证号: 330324199104222279 乙方(实际操作方): 身份证号: 资金及收益 1、甲方提供自有资金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在甲方指定期货账户 ( 温州 期货,资金帐号 ) 供乙方使用,合作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计为 个月)
2、乙方确保支付甲方每日 元的固定收益,固定收益按天支付(收盘结算)
3、今后如双方协商同意对本金金额进行增减,则以实际入金金额及对帐单为准,固定收益、保证金及止损位比例参照本协议规定执行,追加的借款协议终止时间由双方按日协商
4、协议期间,所有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接
双方资金往来必须在以下协议指定账户中进行或其他指定的帐户中进行,避开出现偏差
甲方开户行: 邵文豪 账号:建行
乙方开户行: 账号:建行
上述甲乙双方均为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为了更好地发挥其自由支配的合法民间资金的投资功效,均有意向与他人合作投资期货领域,为此甲乙双方进一步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1、甲乙双方具有投资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期货市场的情形,只是为了双方合资投资方便而选择在共同指定的账户上进行期货投资操作
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为合作需要而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和有效;若其证件或资料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约定的要求,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相关方,否则后果自负
3、甲乙方均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合作资金来源合法,否则视为故意欺骗对方行为,若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一概由违约方承担,若造成对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一律由违约方赔偿
4、甲乙双方已经充分知晓期货市场投资风险,均清楚地认识并同意承担投资期货市场带来的风险与可能损失,并根据本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