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校 企 合 作 协 议 书甲方:广东白云学院 乙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 1 号 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为企业培育更多高素养、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教学、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
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开展校企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原则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育人、互惠多赢、共同进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 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建立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人才培育基地)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 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或人才培育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方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同商定的名称,并开展教学、见习、实习、培训、科研等合作项目
2.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定学生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保证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老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乙方应为实习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轮岗计划,以满足学生的人才培育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能力
3.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4.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
实习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5.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