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激励办法模板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办法
第二条 实行期权激励的目标是:激发经营者创造价值、追求利润的动力,为经营者创造一个正当的、合法的收入渠道,杜绝灰色收入
用期权这根纽带将经营者的自身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克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期权激励的原则是: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重视和发挥经营管理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价值
坚持激励与约束、权利与责任、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企业与经营者双方的利益
坚持与公司其他配套改革特别是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对经营者的管理必须法制化、契约化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系指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营层其他人员暂不实行期权激励办法
第五条 期权是公司授予经营者在将来某一时期以签约时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
持有这种权利的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既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权,此行为称为行权
在行权以前,期权持有人不享有该股权的任何权利;行权以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价差
经营者可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股权
第六条 董事长期权权利的授予主体是董事会(汇人上市后为股东大会),总经理期权权利的授予主体是董事会
第七条 公司向经营者授予股权时,应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规定股权的授予对象、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行权方式、行权条件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作为双方遵照执行股权计划的依据
第八条 股权的授予数量由期权授予者根据公司当期经营状况和激励目标确定,确定时可设置股权数量的上限和下限,由期权持有者选择
经营者已经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达到本公司发行股权的 4%时,公司原则上不再向其授予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