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进修任务或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它继续教育、培训进修任务
第五章正高级讲师资格条件第十九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高级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第二十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教书育人成果卓著,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高尚师德和人格魅力,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发挥德育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 年以上,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 2 年以上,所指导的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素质作出重要贡献,受到学校表彰;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 年以上,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2.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过 1 门课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