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目录第一章总贝 I」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四章防控措施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管理,引导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大宗商品是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主要包括大宗原材料(如钢铁、有色金属、矿石)、大宗能源(如原油、煤炭)、大宗农产品(如大豆、小麦)等
大宗商品具有价格波动大、供需量大、易于分级和标准化等特点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是指大宗商品的现货业务
第四条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主要是指开展此类业务过程中在商品选择、业务伙伴资信调查、商业模式设计、业务决策、业务执行等方面面临的可能对业务目标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主要包括价格波动风险、2/7业务伙伴信用风险、货权风险、资金风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二级公司应对大宗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有序的决策审批流程及风险管控机制,制定大宗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大宗业务风险管理政策、资源分配原则、机构岗位设置、责任分工、审批权限、过程监控和考核评价
第六条二级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大宗业务应由二级公司进行授权
原则上应由二级公司本级或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的三级公司作为业务操作主体(以下简称“操作主体”
操作主体作为业务开展主体,制定具体业务管理细则,对自身大宗业务风险进行全面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中心、专业化平台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参与并协同做好大宗业务风险管理、督导工作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二级公司应根据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确定是否开展大宗业务,在对行业前景、价格走势、供应链、生态圈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经营品类和业务开展时机,选择拥有有定价优势或终端客户资源丰富的大宗商品,避免进入不熟悉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