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网上支付合作协议甲方:浙江 XX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 XXX XXXX 鉴于:1. 甲方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2. 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电子商务平台。3.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结算的合作关系。4. 甲、乙双方已就开展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结算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和解释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者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1. XX 支付(即甲方) :指浙江XX 电子支付有限公司2. 平台商户:指搭建网络商城平台并代表加入该平台的商品/ 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以下简称“二级商户” )与甲方建立银行卡受理契约关系的特约商户。3. 乙方客户:指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4. B2C 网银支付:指持卡人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其银行卡的发卡机构网上银行系统输入验证要素,验证通过后由发卡机构进行交易授权完成支付的支付方式。在该支付方式下,持卡人需事先向其发卡机构申请开通网上银行功能。5. B2B 网银支付 :指为企业之间互联网交易提供基于企业网银进行跨行资金往来结算的支付服务。6. 代收业务:指持卡人与乙方签订业务委托协议,许可乙方根据协议约定,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在持卡人未出示卡片、未提供交易密码的情况下,就应付款项向持卡人指定银行卡账户的发卡机构发起付款请求并完成指定款项支付的业务。7. 订购业务:指持卡人未亲临商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互联网或其他非面对面交流2/14方式向商户订购商品或服务,并在支付货款时,持卡人仅提供支付卡片信息及身份信息,无需出示卡片、提供交易密码,由商户根据约定金额,按照持卡人提供的信息,向发卡机构申请授权并完成交易支付的业务。8. 代付业务:指根据乙方指令向指定持卡人银行卡账户进行款项划付的业务。9. 专用账户:是指乙方在甲方支付结算系统中开立的,专门用于存放乙方客户所有交易资金的结算账户。10. 异常交易:指乙方或乙方客户从事银联在线支付前台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涉黄、涉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