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市 XX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编号:合同当事人标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XX市 XX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XX 市 XXX 邮编:电话: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原股东一(以下简称乙方一) :XX市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XX 市 XX 邮编:电话: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原股东二(以下简称乙方二) :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XX邮编:电话: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新增投资人(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邮编:电话: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1999 年 7 月 20 日在 XX市市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注册资本为2 250,000,000.00元。甲方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取得 XX市市金湾区西湖城区省道S272西侧 2500061.2 平方米土地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200033013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自(2013-07-29 至 2083-07-28 止)、商业服务业自( 2013-07-29 至 2053-07-28 止),该宗地属国有出让高尔夫球场、别墅、公寓及商业用地。甲方于 2016年 7 月办理了上述用地的规划许可变更手续并就本宗地调整分割事宜与 XX市市国土资源局订立协议书, 将上述 2500061.2 平方米用地作局部调整并分割成一期、二期及高尔夫球场用地共26 个地块,调整分割后用地总面积为2354476.78 平方米,剩余 145584.24 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市政道路和绿化用地使用权由XX市市国土资源局收回, 且协议书规定 XX市市国土资源局无需对收回部分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调整分割后用地总面积为2354476.7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999995.83 平方米,商业(含高尔夫球场配套设施、幼儿园、小学、邻里中心)总建筑面积为98331.29 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共7 个地块、总用地面积278835.09 平方米;二期用地共18 个地块、总用地面积707152.19 平方米;高尔夫球场用地面积1368489.5 平方米、高尔夫球场用地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14000 平方米。 2013 年 10 月 24 日核发的地字第(金湾)2013-040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附图附件作废。甲方在上述用地上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高尔夫俱乐部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开发高标准的 27 洞高尔夫球场,建有会所、酒店、维修中心、体育中心休息亭及走廊等建筑物。2、为加快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将本项目打造为珠三角标志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