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甲方:浙江省中医院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消防设施的作用,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一、 维保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二、 维护范围及内容(一)维保范围: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二)维保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通信与广播系统的检查、试验与维护
三、 维护期限 维保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四、 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合同到期 10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测、评估
检测合格报告出来后,根据考核情况,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另外 50 余款
每次付款时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
甲方评定不满意的将中止合同续签
检测合格报告中有 2 项以上检测不达标的,扣减合同 50 维保费用
同时中止合同续签
五、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
2、 因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甲方尽量配合提供相应的图纸及以前留下的备品备件
3、 试验维修所用的水、电等由甲方承担
4、 每年维保期结束后均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预付
若检测报告中有因为乙方维保不力造成一项不合格的,则由乙方负责相关检测费用 5、 按甲方的要求,保证各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乙方如未达到合同及维护保养方案中所承诺的条款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意见、整改意见,直至终止合同
6、 巡视维护所达到质量要求以《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为准
7、 乙方在接到故障申报后,需要到现场处理的,在接到电话后 2 小时内出动,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