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1.目的1.1 本协议的基本目的是确认乙方加入甲方所发行的“***‘星’卡”、“***‘新’卡”(以下简称“***卡”)消费的特约商户网络,乙方所属营业点应接受***卡消费的付款方式。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2.名词解释2.1***卡:指甲方制作并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内含储值,可作为持卡用户在乙方营业网点消费的支付工具。2.2 交易:指***卡用户通过系统进行的支付或转账交易。2.3 交易成功:指***卡发卡中心指定机构安置的 POS 设备上打印出一式两联的签购单。2.4 乙方营业网点:指由乙方开设并参加本合同推广的门店,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列表。3. 双方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向乙方提供 pos 设备,并负责 pos 设备的测试、保养和维修。pos 设备具体事项见本协议第 3 条。 3.2 由甲方或由 pos 设备供货方,向乙方指定的人员实施 pos 设备使用及数据传输等事项的培训。3.3 付款3.3.1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卡消费发生的实际交易金额。甲方在双方完成对账手续(详见第 4.3)的 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对应交易时段的交易金额,通过甲方监管银行(本协议为上海银行闸北支行)指定监管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的指定账户。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3.3.2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乙方向消费者收取 的手续费的 %,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服务费发票。3.3.3 甲方在支付实际交易金额时,直接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3.4 乙方保证持***卡的用户可以使用***卡在其营业点进行消费结算,同时无区别接受持卡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使用有效的***卡进行支付,乙方向消费者收取 %的手续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与以其它支付方式消费的客户相同,(除了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以外)。3.5 乙方应对向持***卡消费的用户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承担责任。当乙方与消费者发生的消费争议、消费投诉、消费索赔等事项,除因***卡自身使用因素之外,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6 材料设备3.6.1 根据乙方营业点的收银设置,pos 设备数量为 台,具体放置位置为: 。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6.2 由乙方自行购置、使用 pos 设备指定的打印纸。3.6.3 乙方应严格根据正确的操作说明进行 POS 机刷卡、传输等操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更改 pos 设备内数据设置。3.6.4 因 pos 设备设备发生故障或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