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区通信建设合作协议甲方:地址: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临汾市电信分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 586 号为满足甲方的通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通信建设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方式及服务范围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语音、数据等业务在内的全面通信解决方案,满足甲方管理范围内用户的通信需求。1.2 本协议服务范围为甲方所管的 教授花园 2164 户 。第二条 建设方案2.1 乙方负责制定甲方的语音和宽带接入等电信业务实施方案。2.2 乙方负责甲方所管理范围内的数据等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全额投资建设,设备及线路产权归乙方所有。2.3 乙方负责将甲方所管理范围内用户接入本地公用电话网和公众互联网。2.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设备用电、防雷接地等配套工程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应根据甲方总体建设规划进行布线等工程的实施。第三条 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3.1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3.1.1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挪用、拆除乙方的网络通信设备。3.1.2 甲方及甲方范围内用户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线路用于经营或为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3.1.3 甲方因装修、设备管线改造等需要要挪动或拆除乙方网络通信设备的,乙方应积极配合。3.2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3.2.1 乙方根据甲方对通信服务的总体需求,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限完成通信建设并向住户提供电信业务。3.2.2 乙方负责其产权归属设备的更新、改造及维护管理。3.2.3 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及其它非乙方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开的因素)外,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线路和各项业务正常运行。第四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合作中有关的业务和技术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第五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5.1 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纳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 3 个月向对方提出,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第 1 页 共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2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5.3 本协议及其附件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本协议。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