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动车租赁协议甲方: 深圳市绿能达电动车有限公司 乙方: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1、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车辆有效证件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 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维护预约时间达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车辆情况下,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租赁车辆收回﹙乙方无条件服从﹚
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的时间以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按合同交纳的全额租金收取 10﹪的违约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 150%,逾期 10 日至 30 日将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1、安全使用、定期维护,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不合理使用、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 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