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电子产品包销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就甲方包销乙方电子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基本协议 1.1 协议效力:本协议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协议,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协议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协议、口头协议等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协议为准。 1.2 本协议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通讯记录、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协议冲突时应以本协议为准。 1.3 具体协议:双方之间可根据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协议,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协议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协议均受本协议的约束。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 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 2.3 包装方式: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 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根据已经确定型号、数量进行清点。验收合格后甲方会出具书面形式的回执给乙方确认。第 2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 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要求 4.2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