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惠 丰 电 池 销 售 合 同供方:安徽惠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博远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办)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共同致力于惠丰电池在大邑县 市场的销售,经双方协商同意为惠丰电池 四川地区县级市 地区唯一代理商并签订以下电池销售合同条款,作为双方长期业务合作共同信守履行。供方有权对需方的网络建设进行评估考核,如在规定期内没有达到全复盖的地区,供方有权收回授权。需方承诺遵守供方的区域划分规定,绝不跨区销售,否则、同意接受供方处罚。一、 产品规格;价格:型号数量(组)价格(元/组)金额(元)6-DZM-10(48)6-DZM-12(48)6-DZM-20(48)6-DZM-24A(48)6-DZM-24B(48)6-DZM-28(48)8-DZM-14(64)8-DZM-22(64)二、 订单及交货日期:需方 2024 年全年的销售计划为 1000 组,旺季与淡季的销售比例为 3 比 1。双方商定按需方淡季的销量比例按排旺季销售数量。需方应对每批次发货型号、数量订单、用传真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供方,无论淡季旺季,需方单批次订单数量不得超过 200 组,在执行完当批次订单后才能下达下次订单,否则供方将视为无效订单不与受理。正常情况下,款到三天内发出,特别型号七天内发出,旺季视产能情况七天左右发出。三、 交货地址:供方所在地。由供方代办运输,50 组以下需方到当地物流自提。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托运,运费由供方承担。五、 质量验收及方法:货到当天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数量;包装物短少受损等问题时,需方应立即电话告知供方验收状况,并在《送货回单》上注明真实情况,以便供方与物流交涉索赔。如有电池品质疑问时,需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书面提出并保留验收样品及相关数据以便供方复检,凡在回单上未注明或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六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需方按所下达的订单金额直接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内,货款汇出后必须跟踪确认供方是否收到。所有货款不得汇入任何第三方,否则后果自负。七 、价格协定:供方根据市场铅价行情及同行业整体电池价格水平确定惠丰电池供货价格。电池涨价跌价时,供方将会以移动短信或书面通知告知需方。需方须向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提供一部能 24 小时正常接收信息的手机号,以便于通讯联系。八、 约定事项:(1) 如需方无故连续壹个月无正常往来业务,即视为违约,供方有权收回地区经销权,售后服务仍由供方继续按规定执行。(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