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视广告发布协议甲方:(我方公司)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邮寄地址及邮编:邮寄地址及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视广告发布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条甲方声明并保证:甲方是合法成立的法人
第2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其提供电视广告发布服务
广告的发布媒体、广告名称和内容版本、发布日期、播放时间、广告段位、广告长度、广告播放次数、广告发布单价及费用总额等具体事项,以甲乙双方签章的《电视广告发布单》或《电视广告发布排期表》为准
第3条广告发布媒体为: ,如有调整,以甲乙双方签章的《电视广告发布单》或《电视广告发布排期表》为准
第4条甲方负责在广告发布时间前向乙方提交拟发布广告的广告带等相关资料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拷贝或披露甲方提交的资料、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其他用途
第5条甲方有权变更广告内容和形式,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通知后的壹个工作日内进行广告发布的更新
第6条甲方有权自行督审或委托第三方督审广告发布情况
对于实际播出情况不符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提出异议后,乙方应根据错播或漏播约定给予甲方补偿或赔偿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广告发布的,视为漏播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是合法成立的法人,拥有履行本协议的合法资格(广告经营许可证),并已取得拟发布媒体(即电视台)的有效授权
第8条乙方有义务按时发布甲方广告并维持甲方的广告资源现状不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中断、终止甲方广告,不得擅自调整广告内容或形式、广告版本、发布日期、播出时间、段位、长度、次数、单价等
特别情况确须调整的,至少应提前叁个工作日与甲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