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番薯种植收购合同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种植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番薯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规 格收购价格(元/公斤)番 薯块茎直径不小于 厘米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番薯应符合 GB18406-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在质量:番薯应品种统一,整体完好无损,不含泥块杂质,无畸形开裂、沙虫啃咬、腐烂变质的劣质薯块
第三条 种植、收购数量:乙方应根据甲乙方要求种植 亩 株,双方约定收购数量为 公斤
第四条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的当年度 月 日前共 天内交货
第五条 交货地点: ,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包装标准:甲方负责提供编织网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自行采购编织网袋
第七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现场对乙方的番薯进行当场检验,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薯块后计算重量;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之日起 天内现金支付货款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根据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天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乙方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