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硕士讨论生委托培育协议书(样本)硕士讨论生委托培育协议书(样本)(此样本仅供参考,正式协议书不带“样本”字样)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中南民族大学讨论生部 丙方(委托培育学生): 中南民族大学讨论生部(乙方)根据 单位 (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育讨论生 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培育讨论生姓名、专业姓名性别硕士就读学院专业学制备 注 三年 二、委托培育讨论生的培育、管理1.委托培育讨论生(丙方)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根据乙方培育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育和管理,完成讨论生课程学习,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2.委托培育讨论生是根据国家计划招收的讨论生,但不属于公费讨论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3.丙方应遵守甲方和乙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受到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处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委托培育讨论生经费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育讨论生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育费。委托培育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三年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元)。甲方应于每学年学生入学报到时将当学年培育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者自动退学处理。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育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和甲方就交付委托培育费的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其它事宜1.甲、乙、丙三方应仔细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作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5.在取得乙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甲、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协议书进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