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如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
在政府机关参加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的规定
注意下列二项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
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有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
严守合同原则:依法成立的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双方协调一致才可以变更)----------这句话,做综合题的时候会用到
合同的订立: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新增]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实行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假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不能说无效,假如不撤销就是有效的
格式条款的无效自始就是无效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解释1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怕当事人钻空子,谁提供的,作出不利于提供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