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教职工权益保护研究[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教职工维权意识开始增强,但同时部分教职工存在维权误区,主要表现为盲目维权、维权目的狭隘、维权内容片面、维权手段极端、维权行为被动等。因此农村工会工作者应积极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维权观;不盲目、不冲动。要转变工会工作职能,强化工会在维权中的作用。以促进农村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词]维权;误区;对策近几年来农村学校教职工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自己的劳动权、经济权、知情权、参与权及教育权等权益的认知、主张和要求日趋明显,但同时部分教职工在维权观、维权的目的、内容和方法上还存在着不少误区,这些维权误区的存在,不仅阻碍了农村教职工合法权利的实现,影响了其健康发展,而且也干扰了农村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影响了和谐校园的创建。因此,农村学校工会工作者应正视农村学校教职工的维权误区,积极探索对策,引导农村学校教职工正确维权。一、当前农村学校教职工维权中存在的误区(一)权利义务意识不强,维权观出现偏差一方面农村学校教职工对自己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有着清醒的认识。调查显示,有88.6%的人认为教职工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而且想参与学校管理的教职工高达75.9%,这说明教职工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愿望,他们意识到了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学校教职工的维权观存在偏差,如以所谓“维权”来对抗学校正常的管理行为;在权利与义务的分担上,重权利、轻义务,对权利义务的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没有正确理解和把握。其实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而不管这个义务是权利人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同时权利以义务的存在为存在条件,义务以权利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缺少任何一方,另一方便不复存在;一些教职工过分地强调个人的利益,把自身发展的好坏完全归结为学校的原因,忽视了个人主观的努力,并且以一种对立的情绪来要求学校满足他们的要求。(二)维权价值观不正确,维权目的狭隘部分农村学校教职工对维权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存在偏差,没有从促进农村学校的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加快个人自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维权的价值,而往往是为了满足自身私利,抱着与学校对立的情绪进行维权。没有正确认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没有认识到集体利益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而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同样也有利于集体利益的扩大。甚至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自由经济、竞争经济,价值取向是多元的,集体主义不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根本原则。有时为实现狭隘的维权目的,个别农村学校教职工甚至不惜采用损害学校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严重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三)权利认识不足,维权内容片面部分农村学校教职工没有充分认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权内容十分片面,多集中于奖惩、荣誉等显性的权利,对应充分享有的继续教育的完整获取权、校内图书资源的公平享有权、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教学改革的参与权等隐性权利及《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考虑不够;一些农村学校教职工维权内容层次较低,多局限于学校的工资福利、后勤服务等领域,对农村学校管理制度的设定、执行、监督等可供农村学校教职工民主参与及自主管理的事项涉及较少。(四)维权渠道单一,维权手段极端农村学校的家啊哦是维权渠道单一,调查显示,90%以上的教职工在出现利益问题时,会向校长直接反映,得不到解决时,就寻求外部(政府或社会)的力量,连媒体也不考虑;这表明教职工维权渠道具有明显的外化特征,不会主动在校内寻求工会等维权组织的帮助,而往往只选择上级部门、新闻媒介等外部力量来维权。部分农村学校教职工在狭隘的维权目的的驱使下,其维权手段还呈现出极端化倾向,如动用一些社会力量。(五)源头参与意识不强,维权行为被动源头参与是农村学校教职工进行维权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通过教职工的源头参与,可以把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学校的决策中去,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代表广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