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书 编 写 委 托 合 同甲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作品名称:《 》 (暂定名)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编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编写上述作品。第二条上述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甲方享有,甲方享有上述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享有改编为音像制品、数字化制品、网络传播、无线传播、海外版出版授权等各类形式作品的权利。由于甲方为选题策划和出版业务联系方,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获得酬劳的权利,但不在作品中署名。第三条在上述作品的编写中,乙方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利;如因上述权利行使侵犯他人权益,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四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结构、体例、标准、图表、附录等应符合甲方同意的撰写大纲和具体要求。 第五条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上述作品书稿的编写,并将“齐、清、定”稿交付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15 日内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行承担。如甲方之前曾向乙方支付订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订金。第六条为了确保书稿质量,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已完成书稿,甲方在收到书稿后 15 日内完成审定工作。经审定合格后,正式通知乙方书稿已被采纳。第七条 上述作品甲方按每千字 伍拾元(¥50.00)的稿酬标准向乙方支付稿酬。乙方提供的样章、大纲通过后 10 日之内,甲方支付乙方总稿酬(双方协商并预估)的 10%作为订金。如因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则无须退还订金。甲方收到乙方书稿并确认书稿无重大质量、版权问题后,7 日内向乙方支付稿酬总数的 40%,其余部分在图书出版后 40 日内全部付清。字数根据乙方交付并为甲方认可的稿件电脑统计字数计算。第八条 如有加印,加印部分提成根据作品码洋的 0.8%计算,有中文简体版以外的海外版权授权(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专门只为海外出版机构定制的除外)或其他媒体(报纸、杂志、网络等)转载收入,根据收入的 5%提成;该项费用在加印或授权完成 60 日内支付。第九条乙方交付的书稿未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要求,而且乙方拒绝根据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之前支付的订金。在书稿交由第三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