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协议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 乙方(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 1、标的及产品有效期本协议的标的是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放射影像类产品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 2/3
2、采购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并在交易平台选择截止时间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
交付地点和采购数量:以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为准
3、付款医疗机构向乙方指定的实际配送企业回款,回款时间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90 天内
4、包装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 乙方应在每个配送区域内委托至少 1 家配送企业
乙方委托多个配送企业的,医疗机构可从中自行选择,乙方不得强行指定
2 乙方应保证所指定的配送企业能在确认订单后的 24 小时内送达,确有特别情况应事先告知医疗机构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6、质量保证及检验6
1 乙方按协议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申报网上阳光采购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2 医疗机构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接受
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
3 医疗机构对送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非质量原因医疗机构不得退货
7、乙方履约义务7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有配送企业均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
2 缺货是指配送企业未能响应网上交易电子订单或未能按要求及时供货的情形
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上交易监督,如有多次缺货行为,经核实后,可取消乙方所有品种的交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