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安 分 支 机 构 承 包 协 议 书 甲 方 : 福 建 宇 宏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丽 琼 身 份 证 号 码 : 350627196410251524 乙 方 : 福 建 宇 宏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翔 安 分 支 机 构 负 责 人 : 身 份 证 号 码 : 经 甲 乙 双 方 充 分 协 商 , 达 成 如 下 合 作 协 议 条 款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互 惠 互 利 共 同 进 展 的 原 则 , 由 乙 方 承 包 福 建 宇 宏 工 程 项 目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市 翔 安 区 分 支 机 构 的 经 营 管 理 , 以 甲 方 名 义 对 外 承 接 招 标 代 理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 并 报 甲 方 备 案 , 甲 方 对 乙 方 在 过 程 中 的 事 务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一 、 甲 方 权 利 义 务 :1 、 甲 方 负 责 提 供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及 工 程 招 标 的 资 质 证 书 等 文 件 , 协 助 乙方 承 接 业 务 。 2 、 甲 方 拥 有 工 程 招 标 合 同 的 签 订 权 、 对 乙 方 的 监 督 管 理 权 , 但 不 得 损 害乙 方 的 利 益 。3 、 甲 方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派 人 指 导 检 查 工 程 招 标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4 、 甲 方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给 乙 方 办 理 当 前 工 商 、 税 务 、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案 等 手 续 所 用 。二 、 乙 方 权 利 义 务 :1 、 翔 安 分 支 机 构 的 办 公 场 所 及 向 当 前 工 商 、 税 务 、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案 相 关 手 续 由 乙 方 负 责 办 理 , 且 承 担 办 理 费 用 。2 、 乙 方 拥 有 在 翔 安 区 域 承 揽 隶 属 总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业 务 区 域 权 ,现 有 业 务 范 围 是 招 标 代 理 暂 定 级 。3 、 乙 方 承 包 翔 安 分 支 机 构 , 独 立 核 算 , 自 负 盈 亏 。 承 担 分 支 机 构 及所 承 包 招 标 项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