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协议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受聘期从 2024 年月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期满另订协议。方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准则。三、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内容:1、为甲方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提供法律服务;2、为甲方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3、协助甲方审查、起草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4、协助审查、制定甲方内部规章制度;5、应邀参加甲方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包括项目和合同的谈判)。6、代理甲方参加经济、民事、行政等纠纷案件的调解、诉讼或者仲裁活动;7、为甲方代理各种涉外法律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8、根据甲方业务上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甲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和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培训;对甲方的法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19、根据业务需要,为甲方发律师函催缴、催收相关费用。10、根据甲方业务上的需要,为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务。四、甲方如有紧急、重大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乙方律师办理。如乙方原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另外指派律师办理。五、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或协办诉讼、仲裁、重大业务或者清欠等四类法律事务的,另外按广西区物价局确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 80%支付代理费用。办理除本项以外的法律事务一律免收服务费或代理费;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业务”:1、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业务;2、兼并;3、重大的投融资项目;六、乙方律师为甲方代理诉讼、仲裁或出差办案的交通、食宿、文印、查档及诉讼费等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七、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聘金 元,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八、由于乙方律师的过错造成甲方已有合法权益的重大损失,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聘金的幅度内向甲方赔偿;甲方未支付聘金的,乙方不予赔偿。九、本协议签订后如有补充、修改、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2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地址 : 开户行:联系电话:账号 :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3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用单位(甲方)住所地:受聘单位(乙方)住所地: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