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资租赁业务的收益预测--融资性租赁公司内控指标体系设定方法探讨之一一、 收益预测的适用范围融资性租赁公司内控指标体系的设定,是这类公司确保安全赢利的前提条件,也是业内人士普遍关切的课题。作者拟就这一课题的方方面面作一些探讨,旨在同大家沟通,使这一指标体系的设定更加健全。本文的主题是融资租赁业务的收益预测。收益预测,是为了满足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用以作为是否受理某个所申请的融资租赁项目的量化依据之一;二是,用于考核已生效新合同的预期收益的规模和水平;三是,用以作为各业务部门以至全公司编制各会计期间预算时的重要依据。本文的讨论,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由于所设定的考核指标是可以在诸合同间相互直接对比的,因此诸合同的这些指标的简单迭加或其平均值,即可适用于整个项目、整个部门以及全公司。二、 影响合同收益的因素说明就预测而言,影响合同收益的因素有:租赁融资额、租赁期限、每期月数、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租金在各期期末还是期初支付、支付时是等额付租、等额还本还是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本、租赁综合年利率、筹资综合年利率、营业费用率、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率。预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合同被严格履行。下面分别说明。租赁融资额——在附表中,这一指标简称 “本金”。租赁融资额不一定是出租人为取得该租赁资产所实际支付的成本,在非全额支付的合同中,它会小于后者;而在有“打入成本”的收费名目的合同中,它又会大于后者。租赁融资额更不一定是承租人对该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在多数情况下,它往往小于后者。租赁融资额是合同约定据以代入租金计算公式中的“现值”(present value)的金额。租赁融资额大致上接近于出租人在该合同项下的投放额。通常会认为,在同样的利率及税负条件下,收益与投放额成正比。然而,这是一种误解。直接影响收益的,首先是整个合同期间的资金占用规模,而并非是其数额仅仅等于期初占用资金额的租赁融资额。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常见的约定,是分期收回本金。而由于只有被占用的资金才能取得收益,因此,十分重要的是,要依据合同条件来核算被占用的资金量。又由于诸合同在本金回收的时间间隔上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各个期间占用的资金,应换算成为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才使得诸合同的这一指标具有可比性。各期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该期期初的未收回本金余额÷ 12 个月× 每期月数租赁综合年利率——租赁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