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招商产业债券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甲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甲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 总 则一、在双方业已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以下简称《销售代理协议》)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招商产业债券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
二、为明确上述合作内容,双方签订本协议,作为《销售代理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内容仅针对本基金签订,但与《销售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本基金而言,《销售代理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可根据业务进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订
本协议签订后,如因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的要求导致协议中任何条款违反有关规定,双方应就该条款另行协商
协商期间,上述相关条款应中止履行
假如该等条款的内容不影响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条款的约定
五、本协议所涉及的其他专用名词的释义以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二章 费率标准及分成比例一、本基金费率标准: 认购费率:认购份额 M(份)认购费率M<100 万1
6%100 万≤M<500 万0
48%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00 万≤M<1000 万0
23%M≥1000 万每笔 1000 元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M(份)申购费率M<100 万0
5%100 万≤M<500 万0
0%500 万≤M<1000 万0
23%M≥1000 万每笔 1000 元赎回费率:连续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N<12 个月年0
5%12 个月年≤N<18 个月 2 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