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有效身份证明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相关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后,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第二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一)甲方已经监管机构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三)乙方保证已经知悉并自愿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已经知悉并自愿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法律规范执业,自觉维护证券行业及所服务证券公司的声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第三条 双方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的承担(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二)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有甲方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三)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乙方应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乙方的代理权限包括:(一)向客户介绍甲方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四)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讨论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五)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第五条 执业地域范围和所服务证券营业部乙方的执业地域范围仅限于 ;乙方变更执业地域范围应当经甲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和换发执业证书。乙方服务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