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 号线)土建 01 标项目部委 外 试 验 检 测 合 同委托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 号线土建 01 标项目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被委托方: 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和共同确认,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范围:委托方(甲方)所承接的:青岛市地铁一期(3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01 标段; 二、委托试验类别: 常规试验三、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按委托试验范围(常规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现场结构检测),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接工程的试验任务
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 现场结构检测(不包含大型结构检测)2、甲方应将委托单填写齐全,对试验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约定及时支付试验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检验进程等信息内容
4、进入现场检测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场地和环境设施等
5、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文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满足青岛市试验检测规定的所有资质文件)、实验室公正声明及承诺
6、乙方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资质认定范围进行,保证检测工作公正、科学、准确、及时,同时协助甲方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7、乙方应在承诺期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拖延检测报告的发放
如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真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别情况下应优先做甲方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9、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成果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10、乙方不得对所检测项目交予第三方实验室完成,如因特别原因需对某些检测项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