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金监管委托协议(上海)编号: 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入方): 丙方(监管方): 上海普东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浦东新区路 弄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号:,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 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分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崂山支行帐号 05596002024000306,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年 月日前/后 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年 月日前/后 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年 月日前/后 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 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