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信 华 城 市 花 园 车 棚 租 赁 协 议出 租 人 ( 甲 方 ) : 信 华 城 市 花 园 物 业 服 务 中 心 联 系 方 式 : 承 租 人 ( 乙 方 )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方 式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规 定 , 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的 原 则 , 双 方 就 租 赁车 棚 从 事 经 营 的 事 宜 经 协 商 达 成 协 议 如 下 : 第 一 条 租 赁 场 地乙 方 承 租 甲 方 位 于 九 江 市 浔 阳 区 庐 峰 东 路 55 号 信 华 城 市花 园 车 棚 , 共 计 车 位 , 从 事 自 行 车 、 电 动 车 、 摩 托 车 位 租 赁 活 动 。第 二 条 租 赁 期 限 自 ▁ ▁ ▁ ▁ 年 ▁ ▁ 月 ▁ ▁ 日 起 至 ▁ ▁ ▁ ▁ 年 ▁ ▁ 月 ▁▁ 日 止 ;第 三 条 租 金 本 合 同 租 金 实 行 ( 一 年 ) 支 付 制 , 租 金 标 准 为 : 元 / 车 位 / 月 , 元 / 年 ; 第 四 条 甲 方 权 利 义 务1 、 依 法 制 订 有 关 治 安 、 消 防 、 卫 生 、 用 电 、 营 业 时 间等 内 容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并 负 责 监 督 实 施 。 2 、 协 助 各 级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对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的 乙 方 进 行监 督 、 教 育 、 整 顿 , 直 至 单 方 解 除 合 同 。 3 、 应 按 约 定 为 乙 方 提 供 场 地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和 经 营 条件 , 保 障 乙 方 正 常 经 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 除 有 明 确 约 定 外 , 不 得 干 涉 乙 方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 第 五 条 乙 方 权 利 义 务1 、 有 权 监 督 甲 方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的 各 项 义 务 。2 、 经 营 时 间 为 全 年 24 小 时 正 常 营 业 并 对 停 放 车 辆 负 有保 管 赔 偿 责 任 。 3 、 应 根 据 约 定 的 用 途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自 觉 遵 守 甲 方 依法 制 订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