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挂靠协议书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从事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挂靠车辆基本情况1、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从事营运业务,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2、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的基本情况:牵引车:车型: ,车号: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码: ;半挂车:车型: ,车号: ;二、挂靠期限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挂靠约定事项与责任1、在挂靠期内,乙方每年应缴纳甲方挂靠管理费用¥ 元。乙方承担其在挂靠期间内,因从事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上述规税费用由甲方代收代缴,代为办理相关手续)。2、乙方车辆编入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交纳合同保证金¥5000 元整(不计息)。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双方解除合同关系,保证金甲方原数退还乙方。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规税费用须提前 20 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货物安全、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由乙方实际控制和运营。6、甲方与第三方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后,甲方对于乙方车辆空闲情况下有优先使用权。经甲方组织乙方车辆开展的货物运输业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按该业务营运收入的 10%收取劳务费。四、车辆保险1、乙方车辆必须购买的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牵引车与半挂车应分别购买。其中普货车辆保险总金额不少于¥60 万元,危货车辆保险总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无过错责任险。驾驶员座位险(驾驶室座位)不少于 2 万元/位。承运货物险 10 万元,贵重物品、危货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承运时,必须实行单项全额保险。乙方在给甲方各种档案时必须将保单等原件交付于甲方。2、期限:乙方必须在第二年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上述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具年检手续并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