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炭运输车辆集体加盟合同甲方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第一条 根据国家公路运输有关法规和双方实际情况,就乙方统管车辆加盟甲方煤炭运输事宜签订本合同,作为双方业务合作之基础
本合同之约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加盟的基本条件(一)乙方必须是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经营主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运输管理经验的自然人;(二)乙方必须对其所有运输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以下简称:统管),统一调度;(三)乙方必须以本企业(人)的名义携车集体加盟,并代所有携入加盟的车辆行使经营权责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直接与携入加盟车辆发生一切经营和法律关系;(四)乙方携入加盟的运输车辆(含自营和统管,以下简称:加盟车辆)不得少于 100 辆;(五)乙方加盟车辆必须完全符合甲方运煤车辆的准入条件,并服从甲方的调度和管理
第三条 加盟期间
加盟期间为 贰 年,自 202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加盟车辆进行统一调度和现场管理;2、根据运输市场情况对运费价格进行调整;3、依据国家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针对运输车辆的有关制度规定,并要求乙方加盟车辆执行;4、对乙方及乙方加盟车辆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及其他形式的处罚,有权对严重违规的加盟车辆暂停或取消运输资格;5、在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企业信誉或经济利益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1、向乙方加盟车辆提供煤炭运输货源;2、及时向乙方加盟车辆结付运费;3、向乙方加盟车辆有偿提供装煤等候期间的临时停车场地;4、协助乙方对加盟车辆人员进行安全及规章制度培训;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双方货场的纠纷和业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