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出口货运代理协议协议号: 签约日:签约地: 甲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进口***(船名: )在中国**港的报关、报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进口***的报关、报检业务
二、 乙方作为甲方的进口***货运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 动,仔细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 甲方必须保证进口的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四、 甲方保证所提供单证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进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内容一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将报关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对货物的放行等处置权属甲方
六、 甲方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时,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提供有关货物进口的咨询服务
七、 甲方应将相关报关、报检单证交乙方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单证后,应立即开展报检、报关工作,并在货物卸完 45 天内及时将报关单、商检证书及有关单证交甲方,货物入库后,乙方在甲方的正本提单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给甲方,作为入库凭证
八、 乙方作为甲方进出口业务报关报检代理单位,应主动做好海关和商检的协调工作,及时将相关的政策法规传递给甲方,以利于甲方进一步法律规范开展进出口业务工作
九、 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代征增值税、进出境检验检疫局规费的义务缴纳 人
甲方应在收到以上费用的单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交纳
如有延迟,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甲方而产生的滞 纳金则有乙方承担
十、 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凭甲方的书面货权转移通知书并经甲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