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管外脚手架搭设施工合同甲方:永卅承阳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工程项目部乙方:蓝山县天发建筑材料出租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永州承阳针织有限公司 3# 厂房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蓝山县东方大道右侧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1、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包工包料(竹跳板由 乙 方提供),搭设所需钢管(包含装内模所用的架管,但甲方装内模时不得切割钢管,如有切割钢管,须经乙方同意
甲方按被切割钢管总量 21 元/米的标准计算赔偿乙方损失)由乙方提供
2、承包单价及内容:钢管外脚手架按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为准)每平方米 22
8 元计算,大写人民币贰拾贰元捌角整
整个外架工程所有附加设施不予计算
三、工期及施工进度要求1、施工期:本钢管脚手架工程双方约定施工工期为 5 个月(含春节、下雨、下雪天气),2024 年 月 日开工,至 2024 年 月 日拆架完工
如若超期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否则,另行计价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材料到场为开工计算日,甲方通知乙方退出日为完工日
2、钢管外脚手架必须严格配合工程主体进度进行搭设,保证外脚手架比主体施工操作面高两步架
3、乙方承诺积极配合主体施工方、保证各方关键工序如期守工
如因乙方人员消极怠工或施工人员配置不足,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无条件按主体施工方的赶工措施增加或更换施工人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接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法律规范》,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五、甲方义务和责任1、负责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负责与主体施工方以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六、乙方义务和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