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楼轻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发包方:江苏博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包方:江苏博阳钢构按装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博腾三楼车间顶层屋面搭建。 二、工程地点:双丰路 3 号。三、工程内容:工程为全包工程:乙负责钢梁、柱子、檩条、下水等,钢结构部分的制作、安装、焊接、防腐和屋面彩钢的安装。(详见工程附件图);四;工程建筑面积 2850 (平方米);合 108.77 元/每平米;总工程造价 31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和责任 承包方: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在施工过程中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4,乙方须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根据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5,乙方在施工中的垃圾一律要清理到指定的地方,并施工验收前清理洁净,否则不予验收。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7,工人进入场地必须佩带上岗证,如没有佩带,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30 天(日历天),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开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2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讨论要求达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法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